本測試方法針對于試驗附有輪子的拉桿箱、帶拉桿的旅行包在裝載一定的符合下顛簸行走中其走輪之耐磨耐震程度及箱子的整體結構有無破壞及變形(同時適用于箱包底部四個輪子測試)。
滿足QB/T 2920-2018 3.1皮箱行走路況試驗方法 A法(輥輪式) 標準要求。
1、測試速度:0-5±0.1km/h數字調節
2、輔助功能:激光傳感器感應中途試件掉落會自動停機。
3、拉桿角度調節:45°±2°(角度20度-60度可自由調節),裝有數顯角度器顯示
4、負重物:最大50kg。
5、滾輪速度: (98±2)r/min,雙滾輪相對旋轉。
6、水泥輪直徑:(216±2)mm ,長度不小于600mm,配方為砂(中砂):水泥(42.5,P.0)=3:2,表
面光滑,材質均勻,無裂痕,無凹凸不平的坑洼痕
7、固定夾具:具有兩輪45度斜拉和四輪水平測試,同時能裝夾16-35英寸箱包,在試驗過程中不能松動及
破壞樣品。
8、控制方式:PLC可編程器控制 7寸觸摸彩色顯示屏顯示,具有數字調節速度,顯示速度及走停間隔時間自
由控制。
9、鋼制沖擊塊尺寸:在輪面裝有一條凸起的鋼條,寬度30mm,厚度3mm,倒角0.5mm
10、兩水泥滾筒移動距離:最小50MM最大300MM。手動手輪調節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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